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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隊沿革

    1.本隊原為警察局總務科電訊股,期間歷經多次修編更名為無線電通訊隊、通信隊。
    2.民國59年警察局晉升為甲種編制後,本隊編制仍維持為隊長1人、技士3人、通訊員14人及雇員1人,共計19人。
    3.民國68年7月1日高雄市奉令改制為直轄市,本府警察局更名為「高雄市政府警察局」,內設通信隊,本隊仍維持既有編制。
    4.民國94年7月1日改制為機關,並定名為「高雄市政府警察局通信隊」,下設三組,並置隊長1人、副隊長1人、組長3人、技士12人、技佐8人、技術員19人、辦事員3人、線務員6人、話務員8人、書記1人、人事管理員1人、會計員1人,共計64人。
    5.民國99年12月25日高雄縣市合併機關改制,本隊編制調整為62人,第一、二、三組更名為行政組、機務組、管理組;機務組下設中繼臺四臺(高雄臺、岡山臺、旗山臺、六龜臺),臺長由技士兼任,本隊以維護警察局各單位無線及有線電為主要工作。
    6.民國103年修正組織規程,臺長改由薦任技士兼任。
    7.民國105年增訂中繼臺執掌事項,為辦理各轉播站臺、機房設備、轄區警用無線電機維護(修)保養、遷移裝設無線電技術運用及執行工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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